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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实践
文章作者:   发布人: 政策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18-07-12   访问次数: 82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总结从严治党经验,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紧制度笼子,党内监督取得重大成果,保障了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对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一个时期以来,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现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全党全军全国人民意愿,以强有力举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5年以来,中央纪委按照“四种形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理204.8万人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余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统计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都有大幅增长,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制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搞好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说,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制度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权力监督的鲜明特点。到2017年初,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80余部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5年党内法规建设成就时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创新监督体制机制,落实巡视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与此同时,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形成强大震慑力。

抓好警示教育,时刻警钟长鸣。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境界进一步提高,收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自觉性普遍增强。通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意识”显著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党内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党的组织生活更加严格规范。上述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使党员、干部把牢思想之舵、高扬理想之帆、补足精神之钙,做到廉洁用权,时刻警钟长鸣。

(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研究员)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8年02月27日 07 版)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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